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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攀枝花市检察院“党建+”让机关党建工作抓实在日常
    时间:2020-09-16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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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党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活力。

      “党建+融合提升”。将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立为常态,促进党建与业务双提升。将《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全国两会精神、《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等纳入学习内容,通过学原著、看视频、PPT教学和互动交流、专题讨论等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建立“机关党建工作微信群”、“支部微信群”,不定时推送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达到政治觉悟有提高、规矩意识有强化、业务素质有提升的学习目标。

      “党建+品牌创建”。突出党建引领,建立“大党建”工作格局,创建“花城检察卫士”党建品牌。立足“建金色党建品牌,推优质检察服务”理念,参照我党我军“支部建在连队上”的优良传统,在各支部(部门)中建立“党员先锋队”,激励党员干警在急难险重任务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作表率,先后组织“党员先锋队”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和法制宣传等活动30余次。在党旗的引领下,党员干警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四川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市劳动模范、市政法系统“十佳花城卫士”、市三八红旗手等24项荣誉称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21个,多个党支部所辖业务部门和党员干警被命名为市直机关共产党员示范团队、示范岗。

      “党建+廉政纪律”。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先后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廉政警示》、《廉政声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内容,强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相关纪律及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强化廉政纪律和办案纪律,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党建+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组织党员干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公开听证等方式,开展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走进社区,深入企业,走上街头,集中开展公益诉讼法治六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深入社区开展非法集资宣传讲座,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同时,始终保持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身边的青山绿水,助力阳光康养宜居新产业快速发展。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痛点,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等侵害“三农”领域犯罪,为全市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