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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9-05-07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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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关键一年,为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做好迎接中央第10督导组“回头看”相关工作,4月18日,攀枝花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会议认真传达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工作会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2次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扫黑办主任(扩大)会议等相关精神。

    会上,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严对前一阶段的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开展及做好迎接中央督导“回头看”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勃结合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谋划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就2019年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凝聚共识,自觉站在新时代历史背景中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时代背景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方法路径,进一步增强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自信心、责任感。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依法办案要求,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坚守法治底线,切实做到“三个严把关”。两级院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严惩,坚持法定标准,依法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有恶治恶、有乱治乱”,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要准确把握要求,严把退查关,更加注重说理性,把补侦方向、标准、要求一次性说清楚,促进补充侦查精准到位。要严格执行对拟作出不批捕、不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报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的制度,确保涉嫌犯罪的人依法得到惩处。要加强跟踪监督,防止案件流失。要牢固树立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是注重“破网打伞”,力求除恶务尽。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注重在办案中深挖“保护伞”线索。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破网打伞”强大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移交、双向反馈、深挖彻查机制,促进认定标准和执法尺度的统一,协同推进“破网打伞”。 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担当作为。在办案中对应当发现“保护伞”而没有发现、应当追究而没有追究的,要依法监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检察人员参与其中或者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绝不姑息,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检察队伍。

    四是立足检察职能,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努力让检察建议成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利剑,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将扫黑除恶与治理农村乱象,彝区家支势力干扰法律、甚至违法犯罪有效结合起来,延伸检察职能,参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协助把好村两委人选关,结合办案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建议。要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制定的检察建议公开办法,实行检察建议公开公示宣告制度。通过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借助人大监督推动问题解决等方式,增强检察建议刚性。要加强检察建议内容的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做到问题提得精准,解决建议依法有据、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