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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时间:2021-11-01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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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0日,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勃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对审委会研究讨论的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发表意见。市中院院长黄志勇主持会议。

      刘勃检察长作为刘某故意杀人案的主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期间,通过认真审查案件案卷材料、讯问被告人、实地查看案发现场、听取辩护人和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案件等方式,扎实完成案件事实、证据审查工作,并在法庭审理中出庭支持公诉,发表了公诉意见。会上,在认真听取案件主审法官黄志勇关于审理案件情况介绍后,刘勃检察长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意见。

      刘勃检察长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探讨疑难案件,既有利于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又有利于法检“两院”加强协作,共同把准司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形成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的合力。

      刘勃检察长指出,近年来法检“两院”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在加强协作办案、推动良法善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两院”继续深化协作,加强信息互通交流,共同研究重要法律适用问题,建立健全经常性联系机制,构建良性互动的检法关系,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共同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