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各县、区院,市院各部门: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涌现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经市院党组决定,对下列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奖励。
一、记三等功的先进集体
市院2017年青年干警系列活动小组
市院行政财务装备处
市院“6·28”案未检办案组
东区院未检办案组
西区院“7·9”案侦查办案组
仁和区院“11·17”行政公益诉讼案办案组
米易县院“5·23”案侦查办案组
盐边县院“4·20”案公诉办案组
二、记三等功的个人
冯国栋 市院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
许 志 市院侦监处副处长
杨 麟 市院公诉处书记员
周小春 市院控申处处长
尤兴伟 东区院政治处副主任
刘文娟 西区院副检察长
肖 军 仁和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吴锦辉 米易县院侦监科科长
李 思 盐边县院办公室副主任
三、给予嘉奖的个人
张 敏 西区院控申科科长
希望受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再创佳绩;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以他们为榜样,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