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共利益,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仁和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药能救命,亦能害人,把握好用药的“量”非常关键。近日,仁和区检察院走访了辖区内多家药店、诊所,发现有药店和诊所用于计量中药材的计量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可能造成计量不准,不利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和《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销售中药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2021年3月25日,仁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攀仁检行公建〔2021〕6号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攀枝花爱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农贸市场店、仁和建春诊所药店、陈世芸中医诊所在经营中药材中违规使用未检定的计量器的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对辖区内经营中药材的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纠正药店、诊所在经营中药材过程中违规使用计量器的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区的药店、诊所进行排查,并承诺在两个月内书面回复督促整改情况。仁和区检察院也将持续跟踪走访,确保辖区内居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