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人信息:
主任:董兴建 副主任:唐茂
检察官:董兴建、唐茂、王建方
检察官助理:郝康
联系方式:0812-393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