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人信息:
副主任:毛兴文
检察官:毛兴文、袁向阳
检察辅助人员:王柱
联系方式:0812-393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