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副主任:涂量(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副主任:邱兴香(试用期一年)
检察官:涂量
检察官助理:邱兴香
联系方式:0812-393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