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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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24.01万元,完成预算99.81%。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置内设机构16个。
(一)办公室(代表委员联络部)。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承担综合性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及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六)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七)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八)第七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九)第八检察部。负责受理向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十)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法律政策、检察基础理论、检察应用理论、法治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对征求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意见的立法、地方立法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负责检察委员会、检察官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编辑有关检察刊物。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十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接待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十二)计划财务装备部。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职工工资发放,以及内部保卫、办公场所、公务车辆、枪支弹药等机关管理工作。
(十三)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等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检察技术信息部。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技术工作,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重大技术疑难案件会检。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技术工作计划和业务规章制度。依职权组织全市检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受理和承办各类案件的现场勘验、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负责全市检察信息化和智慧检察的总体规划和统筹推进。承担相关软件研制、开发、推广和维护。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承担三级专线网、检察工作网、互联网等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有关信息技术培训。
(十五)警务部(司法警察支队)。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司法警察条例并制定相关规划,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指导检查监督下级检察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组织协调全市检察机关跨区域重大警务活动。协调配置、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政治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及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政治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内设干部处、宣教处、综合处。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办),按有关规定设置。
(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定“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理念,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22次,制定落实服务保障区域中心城市建设7项举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办理各类案件2987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部署要求,快办放火、失火犯罪案件,干警1200余人次协助宣传值守、防患未“燃”。助力环保问题整改,办结省检察院交办线索5条,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污水直排等发出检察建议35件,督促追索水土保持补偿费2600余万元、生态损失恢复费30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守护美好家园。
维护金融安全,开展“断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他人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起诉74人;通过办理邮寄非法持有的银行套件等相关案件,建议快递物流行业落实实名制要求,遏制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开展“反洗钱”专项活动,全面梳理毒品犯罪、金融犯罪等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排查案件线索11件,已起诉洗钱犯罪2人,严防“黑钱变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机制,聚焦对侵占企业财产有案不立、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21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
严厉打击假借康养为名、实则危害民生的犯罪,办理了涉及988人的星月谷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康养服务行业监管、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切实维护攀枝花康养品牌,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加大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力度,仁和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民政部门依法取得被遗弃婴儿的监护权,婴儿重获新生。针对“僵尸车”成为新型城市垃圾问题,发出加强管控整治的检察建议,助推宜居城市建设。督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592个窨井盖加装防坠网,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14281件刑事案件,917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80件民事行政案件进行排查,发出检察建议131件,促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为90.5%和97.5%,均位居全省前列。与法院建立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联合接访、共同化解涉诉涉访矛盾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解决纠纷。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协同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公益保护基金,针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中的不法行为,请求判令被告人支付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加大对食品药品行业的警示惩戒。
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防范干预司法、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94件,梳理整改顽瘴痼疾问题80个,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0人。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监督支持,认真办结反馈建议、提案。完善检律协作机制,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抓好换届契机,推动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684.7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23万元,增长2.1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两房”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64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1.25万元,占98.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78万元,占1.48%。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62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4.05万元,占76.55%;项目支出849.98万元,占23.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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