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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10-11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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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8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实施“三个加快建设”、全力打好“六大硬仗”、奋力开创“四区驱动”新格局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 坚持服务大局,着力依法履职保障发展

    五年来,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制定出台《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十二条意见》《关于服务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意见》等32项指导性文件,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

    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无缝对接,认真总结办案规律,服务党委政府经济决策,《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应引起重视》等文被采用。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安全生产、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类犯罪,批捕89件149人,起诉239件413人。加大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力度,批捕9件14人,起诉21件44人。2016年依法从快批捕涉嫌向26个省、73个市、136个县、50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6417份(开票金额5.95亿元、税额合计1.02亿元)的王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办理商业贿赂案件37件42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02次。

    注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查办涉及重要产业、骨干企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时,依法妥善开展经济影响风险评估36件80人次,积极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杜绝因查办案件导致企业经营困难、项目搁浅甚至倒闭现象。例如,2015年为保障攀钢二氧化硫排放改造项目拥有充足的技术力量,对涉嫌犯罪的技术负责人李某某由逮捕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定实施《加强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批捕此类案件57件102人,起诉137件253人,2014年办理的黄某违法排放洗矿废水污染环境一案成为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省首例环境污染犯罪案。主动对全市20余家用水单位开展水资源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检察,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促进环境监管检察建议17件,深入矿区、林区、乡镇、社区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法治宣传110余次。

    • 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惩治犯罪推进社会治理

    五年来,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64人、提起公诉9618人。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批捕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47人,起诉1702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720人,起诉1538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害公民财产权利犯罪2262人,起诉3170人;批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6人,起诉24人;批捕毒品犯罪858人,起诉950人,2013年成功起诉全省最大运毒案——“2·9”特大武装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33006克,案犯杨某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0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221人,同比分别上升11.3%和108.4%。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5年依法快捕快诉全市最大(涉案金额7243万元、被害人数502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犯赵某某等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积极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接访机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32人,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9件。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促成刑事和解60件。形成检察官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活动常态化,帮助化解不稳定因素16起。与市图书馆建立市民普法协作机制,在市委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将普法宣传教育延伸至村社。

    重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2015年部署开展的查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48件50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有效保障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扎实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与人社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共计387万余元。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惩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起诉5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1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238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43名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3.4万元。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自筹、协调755万余元资金、物资解决帮扶村住房、饮水、行路等问题,争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10万元,培训干部群众2150余人次,帮助67户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

    • 坚持反腐倡廉,着力预防查办职务犯罪

        五年来,积极开展“侦防一体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深化职务犯罪的源头防范。将预防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与纪委建立预防党员干部职务犯罪协作机制,与民政、医疗卫生、交通等系统构建行业预防平台,举办预防宣讲和法治讲座314场,推动社会化预防纵深开展。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29篇,围绕“招投标”等领域撰写预防调查报告53篇,为党委政府反腐败决策部署提供有力参考。积极开展重点工程预防,对花城新区、攀(枝花)大(理)高速、成昆铁路复线攀枝花段、观音岩饮水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全程同步预防103次,力争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良、资金安全”目标。策划制作的预防微电影《完美模仿》、廉政宣传短片《多米诺骨牌》获被推荐成为全国展播作品,提升了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紧盯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立案查办资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某某,攀煤医院原院长吴某某,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韩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279件31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损失1.43亿元。其中查处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24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10人。2016年成功查办阿署达惠农扶贫领域“小官巨贪”职务犯罪窝串案32件32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新华社等100余家媒体单位以该案为题开展“阳光花城守护者”大型微直播活动,网上点击量高达近百万人次。

    规范提升侦查工作水平。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完善受理、评估、交办、督办机制,确保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实名举报及时处理。建立检医联动机制,组织医护人员对涉案人员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和应急救治,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确保办案安全。建成完善规范办案区、侦查指挥中心、远程提讯系统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45人次,更新完善侦查取证、检验鉴定和通讯等设备,侦查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

    五年来,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加强和改进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3件;坚持每案必讯,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83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0人、不起诉12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3人、不起诉1人。注重发挥律师在人权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检律沟通机制,联合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文件,依法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98件,纠正漏捕64人、漏诉178人;提出刑事抗诉28件,法院改判17件。2015年对攀西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等3单位和刘某某等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提起抗诉,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无罪判决改判有罪。该案作为全省唯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并以得票数在20件精品抗诉案件中排名第7位。重点抓好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依法建议收监执行3人。催办、提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700余件次,保持全市各诉讼环节“零超期”成果。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办法(试行)》,着力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创开启“互联网+”社区矫正网上同步监督新模式,对社区矫正重点监管对象进行GPS全程定位监督。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9件,就民事审判程序错误等情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2件,就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等情形提请抗诉4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2件,办理民事起诉主体不适格等情形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件,执行监督61件。着力推进“两法衔接”,开通信息共享平台,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监督移送犯罪线索(案件)79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扎实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4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参与执法检查342人次,寄送《联络专刊》1万余份,落实意见建议41条,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办理人民监督案件32件。制作《阳光检察》电视、电台法治节目285期,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070篇,发布微信微博2220期;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61条、法律文书1996件,有效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全面整合执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制发《落实司法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等39项规范,健全侦捕诉衔接、“上下联动”侦查一体化等11个方面规范执法长效机制。规范案件集中管理,对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查摆出10类27项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加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规范建设涉案财物监管场所,接收涉案物品2888件,审核出库2703件,接收登记涉案款项5122.63万元,督促移送涉案款项2117.61万元。持续开展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务督察,受理对检察人员的举报同比减少57.1%。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统一部署,遴选产生124名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占全市检察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1%,把优质资源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起草《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既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又强化对检察官行使职权的必要监督,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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