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拟通过比选方式邀请广告公司配合我院办公室,制作《代表、委员联络专刊》的采购项目,现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制作项目。
(二)询价方式:公开比选。
(三)制作单位: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预算:0.8万元。
(五)项目内容:全年按季度制作4期《代表、委员联络专刊》,供应商需配合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设计并制作《代表、委员联络专刊》,每期印刷600份,每份使用一张420×285、200克规格铜版纸。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能够证明比选人申请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以及项目具体联系人。
(二)采购项目报价函,报价应包含每张单价、每期总价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由于防控疫情的需要,本次邀请函通过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
五、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18:00时。比选申请人于截至日期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904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登超
联系电话:18782399940
七、比选结果的确定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项目比选工作会,根据各申请人的报价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由报价低者中标,并通知中标单位。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