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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益诉讼丨市检察院上线“公益随手拍”举报平台 举报案件线索 奖金等你来拿!
    时间:2021-06-09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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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公益保护中来,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线索范围、举报条件、举报途径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益诉讼线索举报范围:1.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2: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3。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属于本市区域内管辖;2.属于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3.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应的初步证据。

      线索举报的途径:1.来信来访举报;2.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3.通过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举报或者使用“公益随手拍”等举报;4.其他合法途径。

      线索举报的原则:对公益诉讼线索举报人的奖励,原则上一案一奖,同一案件线索对举报人只进行一次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共同领取、自行分配。

      线索奖励的内容:对社会公众举报的公益诉讼线索,经检察机关核实采用,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奖励方式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荣誉奖励包括颁发奖状、证书等。给予奖金奖励的,根据所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因素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在100-3000元。

      无法获得奖励的情形:1.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移送、举报的;2.匿名举报的;3.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4.举报的线索已被检察机关掌握的;5.其他不宜进行举报奖励的情形。

      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案件线索举报平台

      同时,攀枝花市检察院还上线了“公益随手拍”举报平台。社会公众遇到发现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权等问题,随时随地都可以使用手机利用平台举报。检察机关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

      公众只要在微信中搜索“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随手拍”或关注“攀枝花检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益诉讼”栏目即可登录平台页面进行举报。

      市民进入平台后可按以下步骤操作:点击我要举报,选择所举报的线索类型,根据提示输入姓名、电话、举报内容、所在地址等信息,并上传相应图片或视频佐证,点击提交即可。

      法律小贴士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